据中国医药报讯 近日,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,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。
一是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制度,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,组织事故调查组,按有关程序处置。二是逐级报送事故处理情况。江苏省局规定,自2007年8月1日起,凡市、县两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新闻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,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将处理情况逐级上报,并视情况组织督查督办和回访督查。三是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建档、分析工作,及时查找薄弱环节,对于事故多发的领域和环节,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。四是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,如果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,则实行零报告。